我院刘茂林教授应邀参加第三届稷下国家治理高端论坛和第八届党内法治年度论坛

发布时间:2024-12-23浏览次数:10

12月14日-15日,第三届稷下国家治理高端论坛于山东济南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制度创新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该论坛由山东大学主办、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和山东大学智库建设中心承办,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信访局、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党委政府、政策研究机构,北京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近5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等300余人参加论坛。我院刘茂林教授带领24级博士研究生汪化睿出席本次论坛。



该论坛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平行论坛、青年论坛四个环节。我院刘茂林教授在主旨演讲环节做题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发言。他提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当在法治的话语体系之下认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体系和法治社会,从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刘茂林教授认为宪法中的“社会”用语大致具有人类社会意义的社会、社会形态意义的社会、整体意义的社会、领域意义的社会以及单位意义的社会五种意涵。社会治理中“社会”的规范内涵应当是领域的社会、单位意义的社会;领域的社会、单位意义的社会是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体系应该关注的对象。基于此,社会治理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治理维度,法治社会的规则也相应地分为外部规则和内部规则。在社会治理的实践层面,刘茂林教授特别指出,应当重视科学技术与网络社会对社会治理的影响;针对公民、社会成员的关注做有重点的社会治理;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统一领导。




刘茂林教授还应邀参加了第八届党内法治(2024)年度论坛,并担任主旨发言阶段第一单元的主持人。刘茂林教授对该单元汇报论文进行了简要介绍并主持引导发言,充分肯定了汇报论文对党内法规研究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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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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