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市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637

通讯员(周锦雯 曾洛怡 高君营 杨雯然515日下午,我院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市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文治楼615会议室顺利举行。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喀什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徐琰,疏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翔,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范一,喀什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翔,喀什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宋鸽,疏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志君,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乔林娟参加会议。

6165金沙官方入口党委书记张学平、副院长江河,党委副书记李司铎、陈金川,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詹映,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书记易育,6165金沙官方入口党政办公室主任司志莲、副主任黄朋涛,法律培训学院办公室主任周锦雯参加会议。

 



张学平对张宏明副院长一行到访表示诚挚欢迎,介绍了我校红色传承、弦歌不辍的发展历程和6165金沙官方入口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成果,表示将发挥学科优势和师资人才优势,共同搭建理论研究平台、实践教学平台、学术交流平台、智库共享平台、教育培训平台等,深入开展务实合作,为喀什地区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张宏明对我院的热情接待表示由衷感谢,介绍了喀什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情况和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和司法服务情况,希望在复合型国际化审判人才培养、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得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有力支持,开启双方全方位深入合作。



徐琰认为喀什司法实践的新特点与我校国际法学科研究的新领域高度契合,喀什涉外法律人才需求与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度契合,希望双方在理论与实务、教学与实践、人才培养与法治服务等方面深化合作、早结硕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165金沙官方入口党委书记张学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喀什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徐琰现场签订合作协议。

会上,与会双方围绕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法律查明、司法实务培训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为喀什地区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会后,张宏明一行参观了学校校史馆,近距离深入感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传承红色基因、涵育家国情怀的优良办学传统和深厚文化底蕴。

审核人:黄朋涛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165金沙官方入口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