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浏览次数:480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更具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资助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国教字【2021】4号),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至今已参加出国(境)交流或已经取得相应录取(用)通知书、邀请函或会议通知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不含国际学生、定向生)在同一学历阶段,未接受过本项资助

二、资助类别及条件

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项目分为四类,分别为“世界名校研修计划”“国际组织实习实训计划”“短期出国(境)交流计划” 和“贫困学生圆梦计划”。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国教字【2021】4号)(附件1)相关条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学生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审批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审核;

(二)学院(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2022年14日前将初审合格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国际教育学院207办公室,《审批表》电子版OA邮件同步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 雷兰

(三)各学院报送材料后,学校组织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专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并公示最终结果;

 

联系电话:88387779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审批表


 

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

                           2021年1221

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审批表.doc


院内选拔安排

 院内报名:20211227日晚12点前将《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审批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6165金沙官方入口国际化办公室(文治楼608办公室)。

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陈老师,027-8838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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