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浏览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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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课题制》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领导小组已确定2015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

(一)重点课题(8个)

1.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问题研究

2.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研究

3.司法责任制中各类检察人员职责划分研究

4.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

5.规范、优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审批、指挥和指令研究

6.建立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7.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工作模式转型

8.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及制度完善

(二)一般课题(10个)

1.检察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研究

2.落实省以下检察机关财物统管制度研究

3.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问题研究

4.探索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

5.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监督的实践基础及制度构建

6.加强对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行为的检察监督研究

7.检察机关追逃追赃长效机制研究

8.刑法修正案(九)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9.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研究

10.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比较研究

二、申报时间

各市、州、分院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各下级院,并通知本地具有一定法学研究力量的单位和个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鼓励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课题申请书可从省院内、外网法律政策研究室信息栏中下载。

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今年受理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注:请于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以便学院统一寄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寄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并将课题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ihaihui@hb.pro(内网)、hbwh12309@163.com(外网)。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5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各课题均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须有明确的负责人,不得以单位名义申报课题。申请人未完成上一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的,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如下条件的,审批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1)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科研成果;(2)课题组是由教学科研人员、检察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的;(3)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检察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或者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主持或参与申报的。

三、课题要求

课题题目原则上以课题选题为准,申报者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的研究期限从书面通知立项之日起算,专著类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论文类和调查报告类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半年。

各课题组应举办课题论证会,并通知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派员参加。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课题中期检查汇报,一般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的中期检查报告。各课题组应于预定完成期限之前,向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提交结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成果(专著不少于10万字,重点课题的论文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的论文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万字)和课题结题报告摘要(3000字左右)。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将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组的结题报告进行初审,视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安排专家鉴定,进行验收。

课题验收的具体标准是:(一)符合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宪法法律,符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有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有利于完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二)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性、前瞻性,对检察实践与改革具有针对性,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三)遵循学术规范,论据客观翔实,论证充分有力,能够自圆其说,有力回应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争鸣。

课题研究成果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列举的6种权威期刊和42种知名期刊上发表的,省检察院将给予适当奖励。

四、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实行一次性拨付。课题立项后,专著正式出版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有关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调研类课题报告得到一定级别领导批示的,即拨付课题全部经费。专著类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20000元,论文类或调查报告类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10000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5000元。各个课题的经费由省院通过法律政策研究室拨付,同时提倡课题负责人所在的检察院或其他机关、组织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五、课题申报截止日期

请拟申报课题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12日前送交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文治楼501),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

                                                                           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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