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发挥专业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畅通学生与专业教师的联系渠道,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本科导师是指在6165金沙官方入口本科二年级每一个行政班级所配备的专业课导师。
第二条 6165金沙官方入口为本科二年级每一个行政班级配备本科导师一名。担任本科导师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的专业教师。一位专业教师只能在同一年级担任一个行政班级的本科导师。
第三条 本科导师采取自愿报名和学院选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自愿担任本科导师者,须填写《6165金沙官方入口担任本科学生班专业课导师登记表》送交6165金沙官方入口,由6165金沙官方入口最后确定人选。
第四条 本科导师任期1年。
第五条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本科导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专业指导。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研究兴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方法;指导学生合理确定专业方向和专业模块;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学以致用,锻炼学生实操能力。
2. 心理辅导。从专业教师的角度配合专职辅导员,给予学生心理辅导,使其能将学习、生活有机结合,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稳步健康成长。
3. 就业引导。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形势,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树立积极、务实的就业观。
第六条 本科导师应与学生建立常态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活动,耐心解答学生提问。
第七条 本科导师工作量列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按时完成任务者,学院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综合补贴(一年按10个月发放)。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法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