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金沙官方入口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77

6165金沙官方入口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6165金沙官方入口各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4年举行第五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四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和下载(也可见附件)《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三)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者,按要求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自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26日前送交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文治楼501),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附件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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