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金沙官方入口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法学会 2014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70


6165金沙官方入口各单位:

经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湖北省法学会研究并报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同志同意,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及结项数量

(一)课题分类:2014年度省法学会省级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三大类。其中重大课题由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定向委托课题组组织研究;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由各课题组在《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中选择,请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研究成果自行申报。

(二)结项数量:为提高课题质量和引入竞争机制,2014年度课题采取“以结代立”方式进行,即发布课题指南后,不进行立项申报评审,直接由课题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结项。省法学会将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从申报的课题成果中评审择优23项课题予以结项,其中重大课题3项,重点课题10项,自选课题10项。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范围:课题研究内容应从《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中选定;重大课题题目为课题指南第一部分;重点课题题目为课题指南第二部分;自选课题题目为课题指南第三部分。

(二)申报条件:

1. 每项课题组的组成人员不少于三人。

2. 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应为完整的未发表或未出版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3. 重大课题字数应不少于6万字,重点课题应不少于4万字,自选课题应不少于2万字。

(三)申报时间:各课题组于2015年2月28日前提交课题成果全部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成果检测及成果转化

(一)各课题组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自我检测,相似率不超过30%。正式成果通过结项评审后,省法学会将对课题成果进行检测,相似率超过30%的不予结项。

(二)省法学会对正式通过结项的课题将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转化:

1.根据各课题提炼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撰写《法学研究成果选摘》,分类报送省委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争取进入决策层。

2. 课题组可以自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成果,但应标注“该成果系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资助项目”。

3、省法学会将对优秀课题成果公开集结出版。

四、课题经费支付方式

(一)课题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资助, 待评审结项后根据评审结果一次性支付。

(二)通过2014年度省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评审结项的课题,资助经费标准分别是:重大课题获优秀成果的资助8万元,一般通过的资助5万元;重点课题获优秀成果的资助4万元,一般通过的资助2万元;自选课题获优秀成果的资助  2万元,一般通过的资助1万元。

五、材料申报办法

(一)课题组提出申报时,申报人须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同时提交课题结项最后成果、自行检测情况报告、诚信承诺书和课题综述一式2份。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盖章。

(三)申报材料须使用WORD软件录入、A4 纸打印,于2014年12月25日前送交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文治楼501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附件2:湖北省法学会2014年度省级法学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6165金沙官方入口科研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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